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公示收费编码名称单位价格25040308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次50/次WCN0000006635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次17.78/次WCN0000006715核酸提取试剂次9/次WCN000001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含保存液)套3/次合计:79.78元/次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病毒传播和扩散的风险,保障您和家属在我院医治期间的安全,现特将我院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陪护和探视所做的有关规定对您进行告知,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1.全院严禁探视,希望您进行视频远程探视。2.每名普通住院患者限制发放陪护证1张。如患者需多人同时陪护的,须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并发放陪护证,原则上不超过2人。3.陪护证为患者家...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为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各环节疫情管控,现温馨提醒所有来院人员认真阅读以下公告,主动配合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1.住院患者、陪护人员,请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进入病区时请主动出示腕带、陪护证等身份证明,并扫“贵州健康码”“行程码”,配合病房管理进行病史询问及体温监测。2.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禁止探视,希望您的亲属通过视频等进行远程探视...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xlsx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部分一次性使用医用卫生材料价格公式.xlsx
为规范我院检查检验报告的管理,提高就诊患者对检查检验报告的信任度,我院于2020年7月20日起,在我院开出的全部检查检验报告单上增加统一的专用电子公章。涉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的部门包括:临床检验中心、病理科、影像科、肝炎实验室、神经电生理中心、内镜中心、心电图室、超声中心、产前超声、核医学科。电子章样式为椭圆章,尺寸45+33毫米,字体为红色宋体。字样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检查检验专用电子章”。特此公告贵州医科...
黔医保发〔2019〕69号_关于印发《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doc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答: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试点范围为4个直辖市和7个较大的城市(简称“4+7”试点工作);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及工作安排。“4+7”试点工作开展以来,25种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大幅降低,社会舆论良好,进展顺利...
一、预约须知1.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可预约一周内号源,不预约当日号源。2.预约途径①微信预约:“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②电话预约:0851-86771629、86772025(每日7:30至17:00);③现场预约:我院门诊楼一楼“预约挂号窗口”(每日7:30至17:00);④自助预约:我院院区内“自助机”均可;⑤诊间预约:就诊过程中,如与医生确定好下一次就诊时间,医生可在其医生工作站帮您进行诊间预约;⑥网络预约:“健康贵州...
我院门诊部于2015年配合医院质管科完成《门诊出诊科室考评细则》,并将门诊考评部分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为严格落实门诊坐诊医生管理制度,现再次重申部分《门诊坐诊医生管理规定》内容,望各临床科室引起重视:一、坐诊要求1.专科门诊原则上由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承担(须经组织人事处聘任)。2.取得聘任资格的医师申请坐诊门诊者,个人填写门诊坐诊申请,科主任签字确认,报门诊部备...
为了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一、实行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门诊、急诊、住院部等醒目位置设立投诉意见箱,在网络上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及地址;二、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三、热情接待患者来访、来信、咨询、投诉,耐心细致地做好登...
一、坚持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三、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四、严禁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五、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六、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
为了贯彻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现将投诉电话、地址公布如下:一、投诉电话:(一)工作时间投诉电话1、院纠风办:外线0851-86857839内线60232、院法规科:外线0851-86825569内线35683、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0851-86837337(二)非正常...
一、患者的义务1、患者有及时就医的义务。2、患者有准确提供医疗资料的义务。患者有义务尽自己所知提供现病史、过去史、住院史、用药史及其他有关情况的准确而完整的资料,并有义务向负责其医疗的医生报告意外的病情变化。3、患者有遵从医嘱的义务。患者有义务遵照医生为自己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和检查安排计划;遵照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计划和规章制度时的嘱咐。还有义务遵守约定,如果不能遵约,则要报告给主管医生或有关人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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