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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坐诊医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1-22 14:59    本文出处:党委宣传部新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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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门诊部于2015年配合医院质管科完成《门诊出诊科室考评细则》,并将门诊考评部分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为严格落实门诊坐诊医生管理制度,现再次重申部分《门诊坐诊医生管理规定》内容,望各临床科室引起重视:

一、坐诊要求

1.门诊原则上由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承担须经组织人事处聘任

2.取得聘任资格的医师申请坐诊门诊者,个人填写门诊坐诊申请,科主任签字确认,报门诊部备案。诊时间由门诊部根据各专业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新聘任副主任医师出诊原则上安排在全天,以确保门诊工作的连续性。

3.新聘及终止专门诊连续超过3个月以上者,正式出诊前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由门诊负责组织,主要培训内容为门诊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网络信息)、医疗纠纷的防范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4.出诊专家要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规范病历书写、处方开具,做到合理诊疗。专家如遇普通门诊的危重和疑难病症需要会诊时,不得推诿病人。

5.接诊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对于病情、检查、用药等相关事宜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指导病人进入下一诊疗环节。

6.出诊专家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安排好病房和教学工作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专家门诊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门诊部对医师出诊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公示并纳入《门诊出诊科室考评细则》执行绩效扣分

7.因违规违纪而引发有效投诉与医疗纠纷者,经核实后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及全院通报批评

8.遇如下情形无需另外挂号:因等待检验、检查结果错过首诊专家时,普通门诊的危重和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应协助完成本专业该病人的完整接诊过程,不得推诿病人。

二、门诊排班要求

  1.各临床科室拟定并固定门诊排班负责人,并将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门诊办公室;所有科室排班均由该负责人全权处理,是科室与门诊办公室主要对接人。若科室更换排班负责人,需提前一周告知(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变更,需补充情况说明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交门诊办公室备案)。

  2.每周日上午12点前,将后两周排班上传东华HIS系统,一经上传不得随意变更。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传排班表的科室,严格按照《门诊出诊科室考评细则》执行绩效扣分。

三、周末及节排班(春节除外)

1.医院门诊全年365天坚持(周末及节假日)开诊,各临床专科主任要按照日常门诊坐诊医生排班要求按时上传至HIS系统,除春节外,其他节假日不另行排班。

2.周末及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规培医师代替值班。一旦因医生脱岗造成的投诉,严格按照《门诊出诊科室考评细则》执行绩效扣分。

3.各临床专科不得擅自关闭门诊,如遇特殊情况需关闭时,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并签字后报分管院长批准,获批后请提前三天将纸质材资料交门诊办公室备案。

四、门诊医生替诊、停诊、出诊号源管理

1.各临床科室必须开放全日、全周专科门诊,不允许有停诊行为,只能替诊,如需替诊必须天(正常工作日)下午3:00前门诊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2.特需专家门诊原则上不得随意停诊,如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三天(正常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审改。特需专家门诊出诊当日不得中途停诊,如有特殊情况,需处理完已挂号患者再行停诊。

3.出诊专家因各种原因停诊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者,如需恢复专家门诊,须重新申请,确定出诊时间,报门诊办公室备案

4.专科门诊开放号源,每班次限号40人次(专科号源限号数不能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变更,请书面报告申请,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提交门诊办公室备案)。特需门诊每班次限号30人次(特需门诊医生坐诊次数与专科门诊坐诊次数比例至少达1:1)。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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