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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09:08    本文出处:党委宣传部新闻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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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院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以下医疗设备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WX-[2025]-002

二、询价内容与要求

本次询价检测的设备清单、故障现象及具体服务要求详见下表:

检测清单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资产编号

故障现象描述

维修内容与技术要求

是否接受兼容件

1

核医学科衰变池

/

核医学科碘131废水检测

检测内容包含:α、β、碘131

□必须原厂新件 ☑可接受质量相当的兼容件(需注明)

通用服务要求:

1、检测精度承诺:需确保α、β放射性核素及碘131的检测结果符合核医学废水检测相关国家标准检测误差需控制在设备及方法学允许的范围内(碘 131 检测相对误差不超过±5%)

2、设备与人员保障检测所用仪器需具备放射性检测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人员需持有放射性污染检测从业资质证书,具备核医学废水检测实操经验

3、数据可靠性保证:检测原始数据需完整留存(至少1年),若院方对检测结果存疑,供应商需在 5 个工作日内配合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为检测误差导致)。

验收标准

1、供应商需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包含:α、β、碘131的检测数据、检测方法、仪器信息、人员资质、检测结论等内容,且报告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检测专用章。

2、必要时,院方可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若复核结果与供应商报告不符(且确认为供应商责任),该检测结果视为不合格,供应商需重新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放射性污染检测或相关内容)。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放射性污染检测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放射性污染检测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放射性污染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近三年内至少放射性污染检测服务合同或发票等业绩证明。

四、询价文件递交

递交内容:

1、《医疗设备维修询价函》(格式见附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4、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售后服务承诺书。

递交方式:将递交内容材料发送至1162466093[at]qq[dot]com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再学

联系电话:0851- 86774414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11月26日

配件、维修采购询价函(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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