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医疗设备拆除、运输及暂存服务项目 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及设备更新换代需要,将现有老设备拆除以便安装新设备。由于老设备需按国有资产处置流程报批,预计耗时约一年方可完成实物处置。为不影响临床科室正常工作,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废医疗设备拆除、运输及暂存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公告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2 日 17点
二、内容与要求
本次设备清单及服务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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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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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T |
1台 |
核医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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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T |
1台 |
体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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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胃肠机 |
1台 |
影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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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血液分析仪流水线 |
1套 |
临床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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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自动生化流水线 |
1套 |
临床检验中心 |
项目预算:该项目整体预算为贰万五仟元整(小写:25000元)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服务商须负责上述设备的拆除(含拆解、吊装、搬运、安全防护、现场清理等)、运输(从采购方指定地点运至服务商暂存地点)及临时暂存。且每台设备均为单独拆除、运输,预算时单独测算。拆除工作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完成全部清单设备的拆除及运输;暂存期间须做好防潮、防尘、防盗措施,并定期巡检。暂存期实际以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完成、设备全部离场之日终止。
分批实施:全部设备的拆除及运输工作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批次完成,具体批次和时间根据采购方新设备到货及安装进度安排。采购方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服务商具体设备的拆除时间和搬运安排,服务商须按通知要求及时进场作业,不得因分批次搬运而拒绝服务或延迟进场。
设备权属:暂存期间上述设备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服务方仅承担保管义务,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转移、处置、抵押上述设备。
三、异常低价审核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通过异常低价审核,将作无效标。
四、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符合要求的仓储场地:提供自有或租赁仓库的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以上两点请准备好纸质材料盖好公章作为报名资料)
3、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2日
4、报名地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一住院部采购管理办公室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邮箱:18770029804@163.com(将需要的材料扫描PDF版发送至此邮箱)
6、联系人:樊老师
7、联系电话:18770029804
8、遴选时间:2026年7月13日15:00
现场勘察时间:集合时间:2026年7月13日10时30分前(逾期未到视为放弃勘察)。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6年 7月9日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废医疗设备拆除、运输及暂存服务项目询价报价函.docx